甲公司是一家出版印刷有限责任公司,自2008年成立时每年连续赢利,该公司一直欲与乙公司合并。
甲公司是一家出版印刷有限责任公司,自2008年成立时每年连续赢利,该公司一直欲与乙公司合并。
2012年1月初,该公司召开股东会,就是否于2012年3月与乙公司合并进行表决。股东彭某持有1/10的表决权,彭某一直不满于乙公司董事长李某经营思路和管理作风,而且了解到李某与乙公司的大股东王某有着一层很神秘的关系,对合并后公司的前景持悲观态度,因此投了反对票,还曾动员其他股东也反对,但没有奏效。最终该决议征得了代表公司4/5表决权的股东的同意,股东会于2012年1月10日通过了与乙公司合并的决议。彭某不愿继续留在甲公司,其他股东也无意购买其所持股份,一时间也找不到对外转让股份的对象。于是,彭某要求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股份。直至2012年3月15日,公司仍没有就彭某所持有的股份之收购表达态度,拖下去终究不是办法,于是彭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所持有的股份。试分析: (1)公司合并决议是否有效? (2)人民法院是否应支持彭某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所持有的股份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