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的签署标志着两岸金融合作间接化阶段的基本结束以及正常化新进程的开启,也使两岸业者特别是台湾方面享受超世贸组织的待遇
( )的签署标志着两岸金融合作间接化阶段的基本结束以及正常化新进程的开启,也使两岸业者特别是台湾方面享受超世贸组织的待遇,降低了机构互设的条件,为两岸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实业界提供了更加多元化、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契机。
A. 《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
B. 《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
C. 《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
D. ECFA